晨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洒在市检察院公诉科林溪的办公桌上。她正专注地翻阅着一份刚分配下来的二审上诉案卷宗——一起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
原告是城西老城区“老张家”饭馆的老板张全福,指控隔壁五金店店主赵大勇因口角将其打成轻伤二级。
一审法院判决赵大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张全福医疗费等损失。赵大勇不服,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卷宗材料很“规范”:有派出所的接处警记录、现场照片(显示饭馆桌椅翻倒,张全福额头有伤)、张全福的伤情鉴定书(轻伤二级)、赵大勇的供述(承认推搡,但否认故意重伤害)、几个邻居模棱两可的证言、以及一审庭审笔录。
林溪习惯性地先看证据链闭环。伤情鉴定没问题,程序合规。赵大勇的供述也承认了动手。现场照片显示有冲突痕迹。似乎证据确凿,一审判决并无不妥。
但当她看到那份《和解协议书》的复印件时,眉头微微蹙了起来。协议是案件移送检察院前,在派出所主持下签署的。
协议内容很简单:赵大勇一次性赔偿张全福人民币五万元整,张全福承诺不再追究赵大勇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协议上有双方签名、手印和派出所承办民警王强的签名和公章。
问题在于,这份《和解协议书》签署的时间,是在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张全福的轻伤二级鉴定,是在签署和解协议一周后才出具的!
林溪的指尖在协议日期和伤情鉴定日期之间点零。按照常理,轻微赡调解赔偿金额通常几千到一两万不等。
张全福在伤情未明的情况下,就接受了五万元的“高价”和解,并承诺放弃刑事追诉权?这不符合常理。赵大勇一个开五金店的,出手这么大方?
一丝疑云悄然升起。
她继续翻阅,目光落在派出所的《情况明》上。民警王强在明中写道:因双方系邻里纠纷,且已达成和解,社会矛盾已化解,建议不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这份明,成为了一审法院对赵大勇适用缓刑的重要依据之一。
林溪拿起电话,拨通了城西区检察院负责此案一审公诉的检察官刘伟的电话。
“刘哥,我是林溪。赵大勇故意伤害上诉案卷我看了,有个疑问想请教。张全福的伤情鉴定是轻伤二级,构成刑案标准了。但派出所那份《和解协议书》签在鉴定前,赔偿金额五万,明显偏高。当时调解时,你们没觉得有异常吗?”
电话那头,刘伟的声音带着点无奈:“林啊,这案子当时证据看起来挺扎实,双方又签了和解书,派出所王强那边也出了情况明,强调矛盾化解了。我们提审赵大勇,他也认罪认罚,态度挺好。邻里纠纷嘛,判个缓刑,让他赔钱长教训,也得过去。怎么,二审你觉得有问题?”
“总觉得有点怪。”林溪没有直接下结论,“张全福提前拿五万块就答应不追究刑责?赵大勇为什么这么爽快?我想再核实一下。”
放下电话,林溪心中的疑窦更深了。她决定亲自去案发地看看。基层案件,卷宗有时会掩盖很多细节。
下午,林溪换上便服,独自来到城西老城区。这里街道狭窄,房屋老旧,充满市井气息。“老张家”饭馆和“赵家五金店”果然相邻,中间只隔了一条窄窄的过道。饭馆门脸不大,生意看起来有些冷清。五金店倒是人来人往。
林溪没有直接亮明身份,而是走进“老张家”饭馆,点了一碗牛肉面,和老板张全福闲聊起来。
张全福是个五十多岁、面容愁苦的男人,额头上的伤疤还清晰可见。
提起赵大勇,他显得又恨又怕:“那个赵大勇…仗着在派出所有关系,横行霸道!那就因为我门口扫地的水溅到他一点轮胎,他就冲进来打人!下手狠啊!”
“关系?什么关系?”林溪不动声色地问。
“他…他堂哥是派出所的副所长!”张全福压低声音,眼中满是愤懑,“王强警官,就是那个副所长的人!调解的时候,王警官话里话外都向着赵大勇!什么‘老张啊,见好就收吧,真闹到坐牢,你也拿不到这么多钱’,还什么‘赵老板人脉广,别给自己惹麻烦’…我…我害怕啊!只能签了那协议,拿了五万块。可我这伤…落下病根了,阴雨就头疼,那点钱早花光了!法院还判他缓刑,跟没判一样!”
林溪的心沉了下去。果然有猫腻!派出所民警王强在调解过程中明显偏袒,甚至利用身份进行不当施压!所谓的“高价和解”,很可能是在威逼下的无奈选择!而赵大勇的“爽快”,恐怕也与其堂哥的副所长身份和民警王强的保驾护航有关!
“那伤情鉴定呢?怎么在签协议后才做?”林溪追问。
“也是王警官安排的!他先调解,鉴定后面补!谁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张全福愤愤道。
林溪基本明白了。这很可能是一起典型的因执法不规范、甚至徇私枉法导致的错案!派出所民警王强利用职权,在伤情未明的情况下,以“化解矛盾”为名,行偏袒包庇之实,通过威逼利诱让被害人签下高额赔偿协议并放弃刑事追诉权,再用这份协议去影响司法判决,最终让施暴者赵大勇逃脱了应有的实刑惩罚!
她安抚了张全福几句,承诺会关注此事,便离开了饭馆。
回到检察院,林溪立刻调取了城西区公安分局近三年的类似伤害案件卷宗进行交叉比对。结果让她触目惊心!在城西区,尤其是王强所在的城西派出所辖区内,类似的“先调解后鉴定”、“高额赔偿换不诉(或轻判)”案例,竟然高达十余起!涉及的承办民警,都指向王强!而且,这些案件中的被害人,大多像张全福一样,是没什么背景的普通商贩或居民。而加害方,则多少与赵大勇类似,或有些势力,或与派出所有些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亲戚、朋友、或“线人”)。
一条清晰的、利用调解程序进行权力寻租、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的灰色链条,浮现在林溪眼前!这绝不仅仅是个案!这是基层执法环节存在的系统性乱象!是“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典型体现!
林溪感到一阵愤怒和沉重。她拿起笔,准备起草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向上级反映这一严重问题。
就在这时,她的办公室门被敲响了。进来的是公诉科副科长孙涛,一个平时笑容可掬、人缘颇好的中年男人。
“林,忙着呢?”孙涛笑呵呵地走进来,随手关上了门,“听你在看城西赵大勇那个上诉案?怎么样,问题不大吧?那就是个简单的邻里打架,一审判缓刑也合理。老刘(一审公诉人)跟我打过招呼了,赵大勇那边也托了人…希望二审能维持原判,别再节外生枝了。毕竟,派出所王强那边也出了情况明,强调矛盾化解了,再折腾,影响不好嘛。”
孙涛的语气轻松随意,仿佛在聊家常,但话语中的暗示却如同冰冷的针,刺向林溪。他不仅知道林溪在查这个案子,还直接传达了赵大勇“托人”的“希望”,更搬出了派出所王强的“情况明”作为挡箭牌!
林溪的心猛地一沉。赵大勇的手,伸得可真长!竟然能“托人”托到市检察院公诉科的副科长这里?而孙涛这副息事宁人、甚至有点“打招呼”意味的态度,更让她感到一阵寒意。
这潭水,似乎比她想象的还要浑!拔出萝卜带出泥,她刚发现基层派出所的问题,阻力就已经延伸到了自己的身边?
她抬起头,看着孙涛那张依旧挂着笑容的脸,平静地道:“孙科,这个案子,我发现了一些疑点,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否维持原判,我们会依法审查,以事实为依据。”
孙涛脸上的笑容微微僵了一下,随即又舒展开:“哦?有疑点?那更要慎重了。不过林啊,你现在是英模,是焦点,一举一动都有人看着。
基层案子嘛,有时候水浅王八多,没必要太较真,把自己陷进去。稳一点,对大家都好,你是不是?”他话里有话,带着明显的“规劝”意味。
林溪没有接话,只是淡淡地看着他。孙涛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干笑了两声:“行,你忙,你忙。我就是顺路过来看看。”完,便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门关上,办公室内恢复了安静。林溪看着桌上那份关于王强执法问题的初步报告草稿,又想到孙涛刚才那番意味深长的话,眼神变得无比凝重。
城西派出所的乱象,绝非孤立。孙涛的“打招呼”,更明这张关系网可能盘根错节,甚至已经渗透到了检察院内部!她这份报告一旦提交,捅的将是一个巨大的马蜂窝!不仅会触动基层派出所的利益,更可能得罪像孙涛这样在系统内根基深厚的“老同志”。
阻力,比她预想的来得更快、更直接。这不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较量,更是人情、关系、甚至利益交织的复杂博弈。
她这个刚获得表彰的“英模”,在有些人眼里,恐怕已经成了“不懂规矩”、“破坏和谐”的麻烦制造者。
林溪拿起笔,在报告草稿的标题下方,重重地写下了几个字:“绝非个案!涉及系统性执法不规范及权力寻租!”
她的眼神没有丝毫退缩。无论阻力多大,这条路,她走定了。
基层执法的乱象,必须曝光!被侵害的权益,必须得到纠正!
否则,高悬的国徽,如何能映照出真正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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